投诉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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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于2014年3月1日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五年来,我市无烟环境得到大力提升,但仍然存在不少违法吸烟的现象,离“健康之城”的称号,仍然有一段距离。

每一根烟,燃烧的都是生命的长度!烟草对健康的危害已经成为了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控制烟草的危害,不仅需要不吸烟者不去尝试吸烟,吸烟者尽可能戒烟,更需要的是要避免二手烟的暴露。

为了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进一步实施,我协会新增加了邮箱这一投诉渠道,欢迎广大市民积极通过邮箱随时举报身边的吸烟现象和禁烟场所控烟工作失职等行为,共建共治共享深圳无烟环境

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投诉邮箱:szskyt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