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新闻

深圳控烟车轮战走进民治,2名吸烟者公交站吸烟被罚

2020/5/29 15:21:46
 南都讯 记者李榕 “我不知道公交站台不能吸烟,平时在室内公共场所我是不吸烟的。”5月27日下午,在民康路口公交站台,一名吸烟者在公交站内吸烟被罚时说到。

去年10月1日,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施,交通运输领域周围场所禁止吸烟区域扩大至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等。在昨天的控烟执法过程中,控烟执法队员发现2名违法吸烟者,各被罚款50元。

为进一步督促深圳市交通运输相关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落实《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强化控烟执法效果。5月25日至6月3日期间,市控烟办、市健促中心、市慢性病中心和市控烟协会以及相关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将在全市组织开展8场控烟执法督查行动。深圳交通运输领域将成为本次控烟活动的重点督查对象,站台吸烟将最高被罚500元。

公交站台控烟标识加长加宽

有数位烟民现场远离站台吸烟

昨天控烟执法监督行动首站来到龙华区横岭公交站,蹲守了20分钟后发现,这里人流量不大,未发现有公交站内吸烟者。于是,控烟执法监督队前往民康路口公交站,这个公交站与民治地铁站接驳,平时上下客流量大。

果不其然,来到民康路口后,不到20分钟,控烟执法监督队发现2名在公交站内的吸烟者。“你不知道公交站内不能吸烟吗?”执法人员在执法时首先询问了吸烟者。两名吸烟者表示,不知道公交站台不能吸烟。为此,执法人员给吸烟者介绍了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并对吸烟者做了罚款50元处理。“罚款不是目的,我们希望你以后在公共场所不吸烟。”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运输管理科副科长汪新建介绍,在横岭公交站没有看到吸烟者,控烟执法监督队来到第二站民康路口,这里连接五号线,人流量更大,发现了两名站内吸烟者。从现场来看,除了两名站内吸烟者,还看到至少有3名乘客与站台保持距离抽烟(没有违反控烟条例),说明大家开始有意识,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今年,我们公交站台的控烟的标识加长加宽了,市民更能看到禁烟标识。我相信经过执法宣传,在公共区域吸烟的人会越来越少。”汪新建说,需要提醒的是,在控烟执法的过程中,烟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五百元罚款。

电子烟纳入深圳控烟“黑名单”

深圳控烟标识涵盖电子烟

今年5月31日是第33个世界无烟日,汪新建提到,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目的是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烟草制品、特别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对青少年的危害,遏制成人吸烟率的上升。

除了日常对公共场所吸烟者的监督,让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也是深圳控烟的重点工作。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戴秀英建议,全国人大应重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建议在法律修改中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与电子烟,烟草制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深圳在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6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并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修改决定将“吸烟”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这也意味着,电子烟正式纳入深圳控烟的“黑名单”。同时,修改决定还增加了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场所的范围,规定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50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影响。

去年12月,深圳控烟标识发布了2.0版本,在原有的控烟标识上,全国首创加入了电子烟标识。对于深圳这一做法,世界卫生组织也“点赞”。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孙佳妮表示,深圳市启用含电子烟元素的控烟标识非常有必要。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31日前,深圳将完成相关场所控烟标识更换。